活動日期

活動延長至113年7月31日23:59分止

本活動須將APP更新至最新版本才能參與本遊戲。

活動辦法

步驟一

馬上下載『自由時報APP』並加入會員。

步驟二 (保證人人天天一定中獎)

每天第一次開啟「自由時報APP」或點擊「推播新聞」,看5篇不同新聞並每篇閱讀時間8秒鐘以上,當你看到L幣掉落,表示你已中獎,即可獲得5點L幣。

步驟三 (來幾次 就給幾次抽獎機會)

之後每次的造訪,只要閱讀五篇不同的新聞並且每篇閱讀時間8秒鐘以上都可額外獲得一次抽獎機會,多來多看獲得的抽獎次數就多,中獎機率就高,點數從25點、30點、40點、50點、500點、1000點都有,L幣將隨機掉落,看到L幣掉落,恭喜您已中獎

L幣Q&A 

Q. 如何獲取L幣呢?

總共有兩種方式可以取得L幣唷!

方法一:

保證天天中獎!

每天第一次開啟「自由時報APP」或點擊「推播新聞」,看五篇不同新聞並每篇閱讀時間8秒鐘以上,即可獲得5點L幣,這個獎項天天有就是要讓你,一天的開始就有好心情。

方法二:

之後每次的造訪,只要閱讀五篇不同的新聞並且每篇閱讀時間8秒鐘以上都可額外獲得一次抽獎機會,多來多看獲得的抽獎次數就多,中獎機率就高,點數從25點、30點、40點、50點、500點、1000點都有,L幣將隨機掉落,看到L幣掉落,恭喜您已中獎。

Q. 獲得的L幣在哪裡呢?

A. 你獲得的L幣,將會儲存在『我的禮物盒』中,開啟我的禮物盒即可查看現有的L幣數量;若你想知道更詳細的L幣獲得明細及使用情形,可以到『L幣獲得及兌換明細』裡,看到你最近50筆獲得的點數及使用過的點數喲!

Q. L幣可以做什麼呢?

A. 在『自由時報APP』累積的L幣,可以至『LTN小市集』進行兌換,裡面有全家便利商店50元購物金、咖啡、霜淇淋、衛生紙⋯⋯等,都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商品進行兌換。

Q:L幣有使用期限嗎?

A:於111年7月31日前取得之L幣,須於112年7月31日前使用完畢; 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所取得之L幣,須於113年7月31日前兌換完畢;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所取得之L幣,須於114年7月31日前兌換完畢,未使用之L幣將歸零失效唷。

Q:請問我換手機點數會不見嗎?

A:不會唷!點數是依您所輸入的手機門號進行歸戶,若沒有更換手機號碼,僅需在新手機再次加入活動並輸入您的手機號碼,點數就會到新手機裡嚕。反之若您更換電話號碼,就需要重新累積點數嚕!

Q. 如何利用L幣進行商品兌換呢?

A.

1

開啟『自由時報APP』

2

點選『

3

點選『我的禮物盒』

4

點選『商品』或點選『更多』都可看到可兌換的商品

5

點選想要的『商品』

6

點選『立即使用L幣兌換』

7

點選『到便利商店 點我換商品』

8

掃條碼即可至指定店家兌換商品

Q:我還沒有要兌換獎品但不小心按到『到便利商店 點我換商品』,我該怎麼辦?

A:不用擔心,所有未兌換的電子票券都會保存在『獎品電子票券兌換明細』裡。

Q. 到便利商店要如何叫出電子票券進行兌換?

A.

1

開啟『自由時報APP』

2

點選『

3

點選『我的禮物盒』

4

點選『電子票券明細』

5

點選你想要兌換的商品下方的『到便利商店 點我換商品』

6

將會出現條碼,即可請服務人員掃描進行商品兌換

Q. 如何加入會員?

A.

1

開啟『自由時報APP』

2

點選『

3

點選『LTN集點大放送』

4

滑動到『參加』

5

請填寫資料,並驗證成功即可參與本遊戲
(已加入會員不用重複填寫)

Q. 如何確認自己有沒有開啟新聞推播功能?

A. 共有兩個地方需要確認,少一個都不行唷!

iOS 系統

1-1 點選『設定』

1-2 選擇裡面的『通知』功能

1-3 點選『自由時報』

1-4 點選『允許通知』

2-1 開啟『自由時報APP』

2-2 點選右上角『

2-3 開啟推播通知

活動規範

  • 「自由時報APP」為自由時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建置及提供之服務,為了保障您的使用權益,所有使用本服務的使用者(以下簡稱讀者),都應詳閱讀本服務條款。
  • 本服務條款構成讀者與本公司之約定,一旦讀者完成註冊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讀者已閱讀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
  • 讀者註冊需綁定手機及手機門號,限定一支手機只能使用一組手機門號,如發現讀者使用行為及L幣獲得有異常,本公司將追回點數並取消其活動資格。
  • 本服務係由本公司提供,讀者使用「自由時報APP」觀看新聞報導,將隨機獲得L幣(點數),L幣(點數)將會在完成任務後自動發送至讀者個人之禮物盒。
  • L幣(點數)係免費發送,讀者係無償取得,性質上非屬現金,於111年7月31日前取得之L幣(點數),須於112年7月31日前使用完畢;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所取得之L幣,須於112年7月31日前兌換完畢;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所取得之L幣,須於113年7月31日前兌換完畢,未使用之L幣(點數)將歸零失效,讀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本公司或配合廠商退款、補償。本公司對點數有效期限及適用範圍保有最終解釋與修改之權利。
  • L幣(點數)兌換獎勵(如任何贈品及兌換券)後不得取消、不得更換其他獎勵、亦不退還L幣(點數)。
  • 讀者於本服務中之L幣(點數),均不代表任何現金價值。讀者不得要求將L幣(點數)轉變成現金或其他形式的財產做為賭博、非法用途及任何其他違反本條款之用。如讀者違反本條款任何規定致本公司蒙受任何損失,本公司將向讀者追究法律責任並請求損害賠償。
  • 本服務如有提供點數、虛擬商品或任何贈品,其兌換方式、數額及範圍,以本公司提供當時所指定之方式及範圍為準;本服務提供之贈品及範圍如有增減、變更或修改時,本公司將公布於本服務或相關網頁上,不另通知。
  • 本服務L幣(點數)兌換商品之產品介紹、圖文亦皆由外部廠商系統所提供,本公司不負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承諾或擔保。
  • 本服務所提供之抵用劵、禮品卡、兌換劵等相關獎品 (以下簡稱「電子票券」) 之使用方法、有效期限及權責,由電子票券發行公司所規範與負責,與本公司無關。會員領取本服務發放之電子禮劵,無論是否使用,皆不得要求本公司更換或退還。
  • 如發現遊戲歷程有作弊嫌疑(如大量創建帳號、冒用他人資料、惡意之電腦程式)或相關遊戲機會數量不正常增加之情事,將取消該得獎者資格,並追溯已兌換之獎勵。
  • 任何意圖干擾、攻擊、破壞本活動公平性之行為,本公司將依法追訴並求償。
  • 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本服務之程式漏洞(BUG)使用本遊戲;包括但不限於使用任何封包修改工具與程式修改遊戲之傳輸封包資料、導致封包傳輸速率異常者;攻擊或入侵本服務之伺服器本公司將依法追訴。
  • 本活動僅綁定手機,若因個人之因素,如門號停話、合約到期、使用預付卡…等,無法接收簡訊或無法聯絡中獎人,視同放棄該獎項。
  • 本活動設有放棄遊戲功能,若將選項開啟,等同放棄參加本活動之權利。
  • 讀者之個人資料將由本公司或本公司委託之第三人進行處理及利用。讀者若要求本公司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刪除個人資料,則視為自始放棄其參加或中獎資格。個人資料相關問題請參閱「隱私權聲明」。
  • 讀者了解且同意,本公司為「廣告、市場推廣、宣傳」等目的,有權(但無責任)在無需作出補償的情況下,使用本活動中獎者之「姓名、語音及肖像等個人資料」,並在本公司之媒體版面與本活動相關聲明中揭露之,包括但不限於侵犯隱私、肖像權及名譽權(包括侮辱及誹謗)等個人資料而提出之所有爭議。
  • 如有因電腦、電話、技術、網路連線及裝置等問題或不可歸咎之因素,而使使用者無法獲得L幣(點數)、無法兌換獎勵,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提醒您獲得之點數以禮物盒紀錄為準。
  • 遇到爭議時,將以本公司數據資料庫記錄為主,本公司保有最終決定的權利。
  • 本活動僅限居住於中華民國台灣本島及金門、澎湖、馬祖、綠島等中華民國之居民參加。
  • 中獎者所提供之所有資料內容必須正確且屬實,並確為本人資料無誤。如有資料不實、盜用或冒用之情事,行為人應自負一切民刑事責任,本公司並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中獎人應無異議返還該獎項或等價之金額。
  •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本公司及獎品贊助商,就以下各項聲明一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1) 獎品或服務之介紹說明及準確性。
    (2) 有關獎品或服務的任何聲明、保證、條件或擔保。
    (3) 中獎人就獎品可能須於任何時間繳納的任何稅項、費用、收費或其他開支。
    (4) 有關獎品或服務所造成之傷害或損失及其他任何形式之費用支出。
  • 如有任何因電腦、電話、行動裝置、網路通訊、程式設計等事由,而使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中獎通知,或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而影響活動參加者之相關權益,本公司概不負責。
  • 本活動如因受政府機關指令需停止舉辦、贊助廠商或程式設計廠商之因素、遭受網路攻擊、系統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事由,而需暫停或終止本活動,本公司無須為此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進行任何補償。
  • 本活動相關權利義務均載明於活動網頁中,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為同意接受相關規範,如有違反本規範或妨礙其他用戶公平參與之情事,本公司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並得請求返還因本活動所獲得之獎品或享有之利益。本公司對違反本活動相關規定或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者,並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 詳細活動內容及規範請見「LTN集點大放送」活動網頁,本公司並保有隨時修正、暫停、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在法律許可範圍內保留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本活動規範如有調整,將以活動網頁公告為準。
  • 本活動參加者同意,若因本活動發生相關爭議,應先本誠信原則協商之,若涉訟時,並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本活動所建議使用裝置為iOS系統iOS12以上版本(除iPad、iPhoneSE)。故本公司之相關責任均僅針對能正常支援、運行「自由時報APP」之行動裝置。
  • 對於本活動若有任何疑義,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2:30;13:30~18:00)來電或來信洽詢。
    活動專線:02-26562828 分機 8528、8574、8572
    活動信箱:ltn.allthefun@gmail.com
  • 為以示公正,本報社全體員工不具獲獎資格。
  • 「LTN集點大放送」所有規範及內容,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
  • 活動係由本公司主辦,蘋果公司(Apple Inc.)並非活動贊助商,亦未以任何形式參與本活動。
  • 本公司有權在活動網頁上以張貼方式隨時修改內容,而所有修改條款並自初次張貼於活動網頁上即自動生效。

隱私權聲明

  • 本公司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 8 條、第 9 條規定為個人資料之蒐集告知,並取得您所提供之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 本公司基於個資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取得您的個人資料,目的在於本活動參與者之身分確認、抽獎結果聯絡通知、活動推廣統計、提供良好服務及其他本公司於執行職務或業務之必要範圍內而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下稱蒐集目的)。
  • 本公司所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個人資料類別:包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統一編號、手機號碼、地址、電子郵件信箱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之個人資料。
  • 個人資料之利用期間:本公司將自您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行銷推廣活動網頁上填寫資料)聯繫本公司時起,至您要求本公司刪除您的個人資料時止,只保留且於必要時利用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
  • 個人資料之利用方式:包含以網際網路、電子郵件、書面及傳真等方式為之。本公司就您個人資料之利用區域限於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
  • 您可依個資法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公司為下列主張或請求:
    (1)查詢或請求閱覽(本公司將酌收費用)。
    (2)請求製給複製本(本公司將酌收費用)。
    (3)請求補充或更正。
    (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5)請求刪除。
  • 上述主張或請求,您可以透過書面郵寄方式將個人資料行使之文件寄至【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 399 號 15 樓 自由時報行銷企劃組】,自由時報行銷企劃組將於收悉您的請求後,儘速處理。
  • 如您提供之聯絡資料包含第三人之個人資料時,您確認該第三人已知悉本聲明第六條之權利,並擔保您已取得第三人之同意,得授權本公司依據本聲明第二條蒐集目的使用第三人之個人資料。
  • 如您不提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時,本公司將無法就本活動相關事宜與您聯繫或做成記錄供您未來查詢,如因此對您的權益產生影響時,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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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可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的程度,但如果您提供的資料有誤或不足時,本公司可能無法提供您完整的服務或取消您的活動參加資格。本公司已履行上開告知義務,您同意並瞭解本公司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如您已參加本公司之相關活動或於客服中心留下聯繫方式者,即視為同意本隱私權聲明之告知事項。
  • 本公司有權在活動網頁上以張貼方式隨時修改本隱私權聲明內容,而所有修改條款並自初次張貼於活動網頁上即自動生效。